2015年3月31日 星期二

市民可於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繳納本年第一季社保供款

四月份為繳納社會保障制度第一季供款的供款月,社會保障基金提醒所有與他人建立勞動關係的僱主須按法律規定,於四月份內為其本地僱員繳納本年第一季強制性制度供款;倘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聘費。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須於四月底前向社保基金繳納供款。有關供款可於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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