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季工作收入補貼將於7月1日至8月1日接受申請,凡年滿四十歲、受僱於他人且已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為受僱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須於2015年12月31日或以前作出及取得),只要每月工作不少於152小時,或從事纺織、成衣及皮革產品製造出口業每月工作不少於128小時,且該季度工作收入少於澳門幣15,000元,均可申請工作收入補貼。 文章來源:http://ift.tt/291IX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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