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5日 星期一

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獲批給的士特別准照

特區政府完成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即特別的士)的審標工作。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第58/2016號行政命令,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召的士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特別的士客運業務的公證合同。有關批給期限八年,首批50部特別的士預計最快明年上半年投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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