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35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社會保障制度供款金額將於2017年1月1日起由澳門幣45元增加至澳門幣90元,其中強制性制度的供款額為勞方澳門幣30元,資方澳門幣60元;任意性制度的供款額則為澳門幣90元。社會保障基金表示,調升金額已考慮現時經濟水平及居民承擔能力,而制度原則目前沒有重大改變,適宜維持原有勞資供款比例。 文章來源:http://ift.tt/2e34i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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