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海一居"事件發生,特區政府理解小業主的訴求,並一直密切關注事件的進展。但由於事件在性質上是小業主與發展商之間的利益糾紛,只能依法解決,包括在協商無效的情況下,依法提起訴訟等,政府必須按照土地法行事。 文章來源:http://ift.tt/2dyRJ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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