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31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將調整11個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收費,輕型汽車專用車位月票收費調整為2,300元,非專用車位月票收費調整為1,600元;電單車非專用車位月票收費則調整為400元。並引入分時分段收費模式,即輕型汽車日間(上午8時至晚上8時前)收費每小時6元,夜間(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8時前)收費每小時3元;電單車日間收費每小時2元,夜間收費每小時1元。新收費將於12月1日起生效。 文章來源:http://ift.tt/1khYe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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