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經銀行轉帳收取退稅及給付金的登記

作為其中一種支付方式,財政局將進一步擴大銀行轉帳的適用範圍。自二○一六年一月四日起,凡年滿十八歲且持有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或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的人士,可於張貼有轉帳標誌的八間銀行總行或分行,按其所提供的方式,辦理以個人澳門幣帳戶收取退稅及給付金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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