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8月起按年齡分階段接受合資格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進行提款申請,年滿75歲或以上、正領取社保殘疾金且超過1年或正收取社會工作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由8月1日起可進行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款項申請;年滿65歲至74歲長者的提款申請則由9月開始。 文章來源:http://ift.tt/2azCy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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