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在確保巴士服務得以正常及持續運作的公共利益原則下,今(17日)與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下簡稱"澳巴"),簽署"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三標段"的公證合同修訂本,10月1日起生效,至2018年7月31日屆滿。新修訂合同貫徹"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模式,政府會維持對巴士路線的開闢、設計及調整、服務班次等主導權外,亦增加了營運公司的經營責任,並鼓勵其因應客況提升運載力,使服務更貼近乘客期望及需求。 文章來源:http://ift.tt/1OyGv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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