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5日 星期二

房屋局向社團人員講解經濟房屋“先抽後審”制度

根據經修訂的《經濟房屋法》,將申請表的審批程序改為"先初審、後抽籤,再實質審查",並適用於2013期多戶型經屋申請,房屋局正跟進初審工作,接續進行電腦隨機抽號,制定一份包括獲接納的申請人及被取消資格的申請人的排序名單,隨後按序及因應可分配單位的數量逐一對獲接納的申請人進行甄選並作實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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