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旅遊趣
2015年9月9日 星期三
環保局持續對在澳門銷售的車用柴油進行監管
為保障空氣質素,控制車輛尾氣排放,環境保護局嚴格履行2006年1月23日公佈之第4/2006號行政命令之規定,持續監察在澳門銷售的車用柴油總含硫量。局方於2015年7月6日及7日,在澳門、氹仔、路環的加油站和九澳油庫,共抽取了二十個銷售的車用柴油樣本送專業化驗室化驗。化驗結果顯示上述每個樣本中的總含硫量介乎於0.0006%至0.0008%之間,低於第4/2006號行政命令0.005%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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