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行政會完成討論《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法律草案

隨着本澳按分層所有權制度興建的樓宇數目不斷增加,樓宇的管理基本上已由過去的策劃興建樓宇的人或分層所有人自行管理的模式,轉向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的模式。為進一步規範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准入和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特區政府分別三次對相關法律制度進行了公眾諮詢。綜合公眾諮詢和各方意見,特區政府制訂了《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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