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與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下簡稱"新福利")今日(14日)簽署"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一標段及第四標段"的公證合同修訂本,本月16日起生效,至2018年7月31日屆滿。新福利須遵循公共服務批給制度的監管要求、收入與服務評鑑掛勾等規定,財政援助按修訂合同的服務價值與票款收入預計值之差額計算。 文章來源:http://ift.tt/1Kf8G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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