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今日(5月18日)根據第10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規定,公佈《腦死亡判定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並與早前公佈的《證實腦死亡的標準及規則》一同於2016年10月23日生效。 文章來源:http://ift.tt/1TnuH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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