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6年8月13日下午約4時30分,治安警察局交通廳於路氹城一帶執行反白牌車輛行動期間,發現一名汽車駕駛者於新城大馬路與一名男子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核對資料後,該名男子與另一名同行男子便登上有關駕駛者之汽車(編號:MP-XX-XX)。鑒於有強烈跡象顯示該名汽車駕駛者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並利用私人車輛提供有別於獲許可或註冊用途且有報酬之服務,警員於是在安全情況下截停上述汽車,並邀請車上乘客協助調查。乘客向警員供稱,乃透過Ubxx手機應用程式預約車輛接載服務,並透過網上方式支付,事前並不認識駕駛者。調查期間,警員發現駕駛者身帶濃烈酒氣,便為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1.61克/升。駕駛者要求進行反證,警員遂依法將其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進行血液酒精測試,結果為1.77克/升。
文章來源:http://ift.tt/2bf0SP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