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 星期四

社保基金籲養老金、殘疾金受益人月底前辦理在生證明

社會保障基金呼籲尚未辦理在生證明的養老金及殘疾金受益人,須於本月31日或之前辦理,否則有關給付將由4月份起中止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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